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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州傷人罪:傷害及嚴重傷害控罪、刑罰與自衛(墨爾本刑事律師)

在維州被控傷人罪會怎麼判?

維州故意造成傷害(《1958年刑法》第18條)最高可判10年監禁,輕率造成傷害最高5年;故意造成嚴重傷害(第16條)最高20年。嚴重暴力情節或傷害執勤中的緊急服務人員,除非有特殊理由,適用法定最低刑期。正當防衛常常是關鍵問題。接受警察錄口供之前,先找律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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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人類控罪,輕的可能只是在酒吧、夜店門外打了一拳,重的可能是有預謀的嚴重暴力。具體是甚麼控罪,取決於傷勢有多嚴重,以及控方指您當時的意圖是甚麼。本頁介紹這些罪行、刑罰,以及法院會考慮哪些因素。

重點

  • 故意造成傷害(intentionally causing injury,維州《1958 年刑事罪行法》第 18 條)最高監禁 10 年;罔顧後果造成傷害(recklessly causing injury)最高 5 年。
  • 故意造成嚴重傷害(intentionally causing serious injury,第 16 條)最高監禁 20 年,屬第二類罪行(category 2)。
  • 在嚴重暴力情節(gross violence)下造成嚴重傷害,不得假釋期(non-parole period)最少 4 年,除非有特殊理由(special reason)。
  • 傷害當值的緊急服務人員(emergency worker),最少判監 6 個月,除非有特殊理由。

法例如何規定

主要罪行規定於維州《1958 年刑事罪行法》(Crimes Act 1958)第 15A 至 18 條。控方必須證明:傷害是您造成的;您是故意或罔顧後果地造成的(視乎控罪);而且沒有自衛(self-defence)等合法理由。「罔顧後果」(reckless)是指您意識到很可能會造成傷害,仍然繼續行事。

根據第 15 條,傷害(injury)是指身體傷害或對精神健康的損害,不論是暫時還是永久。嚴重傷害(serious injury)是指危及生命,或嚴重而持久(substantial and protracted)的傷害,包括多處傷害的綜合影響。兩者之間的分別,往往決定了被控的是哪項罪行。

嚴重暴力情節(gross violence,第 15A(2) 條)包括:事先計劃造成嚴重傷害;與另外兩人或以上一同行事;計劃攜帶及使用武器;以及在對方已失去反抗能力後繼續傷害對方。

自 2024 年 10 月 13 日起,對家庭成員進行箍頸、勒頸或令其窒息,亦成為獨立罪行:非致命勒頸並故意造成傷害(non-fatal strangulation intentionally causing injury,第 34AD 條,最高監禁 10 年),以及非致命勒頸(第 34AE 條,最高監禁 5 年),後者無須造成傷害。

最高刑罰

  • 在嚴重暴力情節下故意造成嚴重傷害(第 15A 條):監禁 20 年。第一類罪行。
  • 在嚴重暴力情節下罔顧後果造成嚴重傷害(第 15B 條):監禁 15 年。第一類罪行。
  • 故意造成嚴重傷害(第 16 條):監禁 20 年。第二類罪行。
  • 罔顧後果造成嚴重傷害(第 17 條):監禁 15 年。
  • 故意造成傷害(第 18 條):監禁 10 年。
  • 罔顧後果造成傷害(第 18 條):監禁 5 年。

如受害人是當值的緊急服務人員、羈押人員(custodial officer)或青少年司法羈押人員,第 16、17 及 18 條的罪行屬第一類罪行,並適用法定最低刑期:故意造成嚴重傷害,不得假釋期 3 年;罔顧後果造成嚴重傷害,2 年;造成傷害,監禁 6 個月。18 至 20 歲人士,可能改為在青少年司法中心(youth justice centre)羈押的最低期限。嚴重暴力情節罪行的不得假釋期最低為 4 年,針對緊急服務人員的為 5 年。上述每項最低刑期,均在法院認定有特殊理由時方可不適用。

如一拳或一擊導致死亡,法例視之為構成誤殺罪(manslaughter)的危險行為(第 4A 條),不得假釋期最低 10 年。

打架後被警方找上門,怎麼辦

  • 警方聯絡您之前,往往已取得閉路電視片段(CCTV)及證人陳述。
  • 您有權諮詢律師,亦有權拒絕回答問題。接受任何問話(interview,即「錄口供」)之前,請先取得法律意見。可直接說:「我想先諮詢律師。」
  • 不要聯絡證人或對方,亦不要在社交媒體上談論此事。
  • 如事件涉及家庭成員,警方經常會同時申請家暴干預令,請及早一併處理。

案件程序:一步一步看

  1. 拘捕或傳票(summons)。問話之前先取得法律意見。另見錄口供須知(英文)。
  2. 保釋。條件可能包括不得聯絡證人、不得進入某些場所。詳見申請保釋。
  3. 首次提訊(first mention)。「傷害」類控罪通常留在裁判法院(Magistrates’ Court)處理。「嚴重傷害」及嚴重暴力情節的控罪,通常轉往郡級法院(County Court)。
  4. 控方證據冊(brief of evidence)。醫療紀錄十分重要:它能顯示傷勢是否真的達到「嚴重傷害」。
  5. 磋商。控罪經常可以磋商,例如由「嚴重傷害」改為「傷害」,或由「故意」改為「罔顧後果」。這會改變最高刑罰,以及會否觸發強制性後果。
  6. 抗辯或認罪。如爭議在於自衛或身份辨認,案件可能進入審訊或陪審團審訊。

刑罰與實際可能的結果

法院會考慮傷勢的嚴重程度、有否使用武器、是有預謀還是一時衝動、有否受到挑釁、是否醉酒(醉酒並非理由)、有否悔意、您過往的紀錄及更生前景。裁判法院內不少較輕微的傷害案件,結果是罰款或社區矯正令(community correction order);初犯者有時亦可經轉介計劃(diversion)處理。另見轉介計劃(避免留下案底)(英文)。

在較高級法院,量刑諮詢委員會(Sentencing Advisory Council)公布的結果如下:

  • 故意造成傷害:2018-19 至 2022-23 財政年度被判刑的 367 人中,80.4% 被判即時監禁,17.7% 被判社區矯正令;總有效刑期(total effective sentence)中位數為 1 年 6 個月(《量刑概覽》第 290 期,2024 年 10 月)。
  • 罔顧後果造成嚴重傷害:同期被判刑的 179 人中,88.3% 被判即時監禁;總有效刑期中位數為 3 年 9 個月(《量刑概覽》第 289 期,2024 年 10 月)。
  • 故意造成嚴重傷害:同期被判刑的 108 人中,98.1% 被判即時監禁;總有效刑期中位數為 6 年(《量刑概覽》第 288 期,2024 年 10 月)。

這些數字只涵蓋郡級法院及最高法院,即審理較嚴重案件的法院。您本身案件的事實遠比統計數字重要。

其他後果

  • 簽證。非澳洲公民如被判監禁 12 個月或以上(同期執行的刑期須合併計算),在全時間服刑期間,簽證會按聯邦《1958 年移民法》(Migration Act 1958)第 501(3A) 條被強制取消;其他暴力類定罪亦仍可能影響簽證。詳見刑事案件對簽證的影響。
  • 槍械及保安牌照。暴力類罪行經常影響申請資格。
  • 就業及出行。定罪會出現在警方背景查核(police check)中,亦可能影響出國旅遊。
  • 干預令。如事件涉及家庭成員,經常會同時被申請家暴干預令。詳見干預令。

我們如何協助

  • 自衛(第 322K 條):您當時是否相信自己的行為屬必要,以及按您當時所理解的情況,這是否合理的反應。一旦提出自衛,便須由控方推翻。
  • 身份辨認及閉路電視片段,包括事發前的片段,看清楚是誰先動手。
  • 醫學證據究竟支持「嚴重傷害」,還是只屬「傷害」。
  • 因果關係:傷害是您的行為造成,還是由跌倒或他人的行為造成。
  • 是否存在特殊理由,讓法院可不適用法定最低刑期。

本所 Chua Tan Associates(蔡慶偉律師事務所)自 1990 年起在墨爾本執業。主理律師 Justin Chua(蔡智勳)可全程以國語(普通話)與您溝通,案情、證據及您有哪些選擇,都會以中文向您解釋清楚。如您持有臨時或永久簽證,本所的移民法專科律師(Accredited Specialists in Immigration Law)可就案件對簽證的影響提供意見,刑事與移民兩方面一併考慮。

常见问题

「傷害」與「嚴重傷害」有甚麼分別?

「傷害」包括任何身體傷害或對精神健康的損害。「嚴重傷害」必須危及生命,或嚴重而持久。骨折是否屬嚴重傷害,視乎證據。

在澳洲打架被控傷人罪,會坐監嗎?

不一定。較輕微的傷害控罪,結果可能是罰款或社區矯正令。如涉及嚴重傷害、嚴重暴力情節、武器或傷害緊急服務人員,被判監禁的機會便大得多。

是我先動手的,還可以主張自衛嗎?

有可能。關鍵在於您當時是否相信自己的行為是保護自己或他人所必要,以及按您當時所理解的情況,這是否合理的反應。

甚麼是「一拳致死」罪?

如一拳或一擊導致他人死亡,可被控誤殺罪,不得假釋期最低 10 年,除非有特殊理由。

被控傷人罪會影響我的簽證嗎?

可能會。被判監禁 12 個月或以上(合併計算),在全時間服刑期間簽證會被強制取消;其他暴力類定罪亦可能影響簽證。認罪之前,應一併考慮簽證問題。

相關頁面:墨爾本刑事律師(中文首頁)、干預令、違反干預令、申請保釋、刑事案件對簽證的影響。英文原文:Causing Injury & Serious Injury Charges。另見:Assault & Violence(英文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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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僅介紹維多利亞州法律的一般資訊,並非針對您個人情況的法律意見。

本頁所述的刑罰及程序,反映截至上方所示審閱日期的維州及聯邦法律。法定最高刑罰極少被判處;每宗案件的判刑,均取決於該案本身的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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